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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24年度海军青少年航校招生简章

为适应海军转型建设需要,拓宽招飞生源渠道,经教育部和海军批准,依托省级示范高中建设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以下简称“海军青少年航校”),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组建海军航空实验班(以下简称“海航班”),旨在抓住青少年思想意识形成和身体心理发育的关键阶段,及早发现和超前培养热爱海空、适合飞行、素质全面的精英苗子。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意愿,面向全省,单列计划,择优录取政治合格、品学兼优、身心素质符合条件且志愿军事飞行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自然条件:初中应届毕业生,男性,2007年8月31日至2010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海军青少年航校所在省份学籍和海军招飞省份户籍,符合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报名条件。

2.政治条件:爱党爱国爱人民;立志海空飞行,献身国防事业;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同意;本人及相关亲属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政治条件。

3.心理品质条件:具备正确的飞行动机、良好的认知能力、稳定的情绪特征、灵敏的应变反应、坚强的意志品质。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身高在162-181cm之间;体型匀称,体重在48KG以上(录取时未满15周岁可放宽至46KG以上);双眼裸眼远视力“C”字表检测均在0.8以上(相当于“E”字表5.0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或戴角膜塑形镜矫正,无色盲、色弱、斜视;无口吃、文身、刺字等。

5.文化条件:学习成绩优异,预估中考成绩达到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要求,外语限英语,高中阶段必修教育部明确的军队招收飞行学员选考科目。

三、招生程序

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指导下,由海军招飞机构会同海军青少年航校按照宣传动员、报名初选、定选考核、招生录取、签订协议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宣传动员。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署招生工作,将相关通知下发至各地(市)级、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初中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及报名条件。

(二)报名初选。海军青少年航校在门户网站开设报名平台,报考学生由初中学校统一组织,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海军青少年航校配合海军招飞机构依据报名条件对学生填报信息进行审核和综合素质初选把关,按照招生计划数5-6倍确定参加定选考核学生。

(三)定选考核。海军招飞机构会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海军青少年航校,按照有关标准,对参加定选学生组织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心理选拔,确定定选考核合格学生。

(四)招生录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海军招飞机构按照招生录取办法,在定选考核合格学生中择优录取,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结果,确保公平公正和生源质量。

(五)签订协议。海军招飞机构会同海军青少年航校与录取学生及家长(监护人)统一签订培养协议书。

四、教育管理

1.管理模式。海航班实行单独编班,模拟部队管理模式,统一着装,在校食宿,集中管理。海军青少年航校成立专职管理机构负责学生日常管理。

2.课程安排。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完成教学课程,达到普通高中毕业学生要求。同时,增设国防教育、军事体育、心理训练、航空理论、海军知识、飞行训练等海军航空特色教育训练内容。

3.师资配备。海军青少年航校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精湛的优秀教师担任海航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海军选派相关专家和教员定期到校进行国防教育和训练辅导。

4.调整分流。海军招飞机构每年组织海航班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学生因政治、思想、身体、心理、学业等原因,不适合继续在海航班培养的,根据有关规定和协议调整至本校普通班级或返回生源地同类型高中就读,并解除培养协议。

五、待遇保障

1.招考阶段。对报考海军青少年航校的学生不收取任何费用。定选考核期间,参检学生和带队老师按规定标准核销往返路费、安排食宿。

2.就读阶段。对海航班学生免收学费和住宿费,统一发放被装、伙食补助等。

3.毕业阶段。海航班学生从高三年级起统一参加海军招飞选拔检测,检测合格的海航班学生,高考提前批志愿根据培养协议书必须首先填报海军航空大学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依据高考成绩和飞行潜质测试结果择优录取;综合素质优异的,推荐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进行“双学籍”培养。未录取为飞行学员的海航班毕业学生,可正常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附:2024年招生报名端口(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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