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度海军招飞筛选飞行工作,根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023-JH01-F1068)要求,2025年承训服务合同签订前,海军招飞机构将组织拟承训单位资质评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25年1月4日上午8点30分,会期1天,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1号振海大厦(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参评要求
(一)参评文件
1.提交承训2025年度筛选飞行服务意向书面承诺;
2.提交依照2024年度合同价格承训2025年度筛选飞行服务书面承诺;
3.参照《公开招标文件》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要求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供应商诚信承诺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连续3年未发生过飞行安全事故记录的证明材料;出现飞行安全事故的,须经民航局有关部门认定可恢复生产运行,且安全运行1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7)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8)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9)保密承诺书
(10)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11)近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
(12)近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13)民航CCAR-141部培训资质和能正常运行的书面承诺
(14)民航局批准的整体课程培训资质
(15)单一基地具备同时承训不少于每期50人15小时筛选飞行的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4.参照《公开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要求提交“原投标文件未有变更事项”的书面承诺或“存在变更事项”的解释说明;
5.提交2024年度承训服务情况报告(承训服务主要做法、存在不足及下步改进措施等)。
(二)参评人员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1名,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飞行专家1名,应为本单位筛选飞行组训工作主要负责人。
(三)有关事项
1.参评文件(含电子版)应密封完好,于评审当日上午8点30分前现场提交。
2.参评文件正本、副本各一份,简易装订即可,其中第5项需提供一式10份单独装订;无需提供《报价文件》。
3.承训单位参评人员应准时到场,并按工作人员安排依次候场备询,逾期未到场视为自动放弃2025年度承训资格。
三、评审说明
1.评审对象为2024年度中标的4家通航单位,分别为龙昊通用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湖北蔚蓝通用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九天国际飞行学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致远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2.评审意见经海军招飞机构审批后,于15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单位通报评审结果,评审通过的续签2025年度筛选飞行承训服务合同。
3.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023-JH01-F1068)有关要求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人:伏干事 电 话:010-66959265
海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办公室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