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选录取

一般于高考成绩公布后(6~7 月份)在北京海军招飞检测中心组织实施,由海军招飞办提供食宿,核销往返路费。分设复查和录取两个环节,其中复查工作由海军机关、部队院校联合实施,复查合格考生按高考成绩和检测结果投档录取。考生须将海军航空大学飞行技术(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作为高考提前批第一志愿填报,未录取考生不影响报考其他批次院校。本省上线生源不足、完不成计划的,跨省调剂录取。
海军飞行学员录取通知书于7月中旬发放,录取院校为海军航空大学。高考成绩优异且符合相应条件者将录取为海军“双学籍”飞行学员(由海军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
军校生检测录取工作依照高中生招收程序组织开展,录取名单报批确定后,录取学员由当前学历教育院校转入海军航空大学继续学习。